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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缺少“复原乳”标识 诸多厂家液态奶中加奶粉不“告知”
2005-11-22 09:35: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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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1月22日电 根据国家规定,自10月15日起,用奶粉或者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奶粉生产的酸牛奶、灭菌奶必须标注“复原乳”标识。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商场和超市,没有见到出售的液态奶有“复原乳”的标识。

  记者在商场和超市走访时,看到的各种品牌液态奶上都没有“复原乳”标识。超市乳品专柜服务员回答记者询问时说,只有纯牛奶、酸牛奶、早餐奶等品种,没听说过“复原乳”。记者看到,在一些近期生产的知名品牌酸牛奶包装上,都标明“鲜牛奶≥90%”,却未标出其余的成分。有一些乳品在成分中标明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初乳粉”,包装上也没有“复原乳”的标识。市民陈先生认为,“复原乳”冒充纯牛奶销售,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超市选购奶粉的韩女士说,她以前每天都喝液态奶,最近看了关于“复原乳”的报道,意识到自己喝的牛奶可能是“复原乳”,与其“花买鲜奶的钱喝奶粉”,不如干脆买奶粉自己冲着喝。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近期检测表明,市场上大部分标注为“纯鲜牛奶”的液态奶中都含有“复原乳”,酸奶中的“复原乳”最多,有些酸奶全部用“复原乳”制成。最近发出的《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中要求,自2005年10月15日起,用奶粉或者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奶粉生产的酸牛奶、灭菌奶,必须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醒目标注“复原乳”标识。有关专业人士解释说,通知中所说的液态奶共有巴氏杀菌奶、灭菌乳、酸牛奶三种,巴氏杀菌奶是明令禁止使用“复原乳”的。灭菌奶和酸牛奶允许适当使用“复原乳”作原材料,灭菌奶要经过超高温加热消毒,两次超高温处理营养成分损失较大,消费者在购买时多注意品牌和生产日期,很少关注液态奶的成分,商家不加标识消费者就被“蒙在鼓里”。

  有关专业人士透露,商家用奶粉当原料制作液态奶,可能是因奶源不足,更主要的是使用进口奶粉成本低产品利润大。要求液态奶标注“复原乳”标识的规定出台月余,市场上仍难见到“复原乳”标识,主要是许多乳品企业来不及修改成分表和配料表延用旧包装。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