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大庆万余困难户享受政府热费补贴
2005-11-23 14:28: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任志勇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23日电 记者从大庆市城管局供热办了解到,根据《大庆市2005-2006年度弱势群体热费救助补贴办法》,今年“热补”的范围将覆盖整个市区,有万余户居民享受政府的热费补贴。

  今年的补贴对象,一是市直属国有困难企业需救助的职工。包括市直属三环、商业、轻工、乡企、供销联社、民政等系统的困难职工(含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和职工遗属)。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长期亏损和多年停产的市直属国有困难企业的并轨人员。以上人员的热费补助资格,由供热办负责审核认定。此外,低保户也将得到热费救助,由民政部门审核认定。

  困难企业是指已被正式宣布破产又无接收单位的原市直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截止到2005年9月,已经连续6个月停发职工工资的市直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原市直属国有及国家控股并已转属但未转制的企业。

  这些困难企业的职工本人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本人无力承担、家庭中其他成员也无力承担采暖费用的职工家庭,由认定的困难企业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方可享受热费补贴。

  今年的补贴标准为:困难住户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给予30平方米的救助;房屋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按照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给予救助。

  但如申请补贴的住宅楼为招商户购买的;2001年后购买的商品房(不包含房改楼和城市改造动迁购买的住宅楼、经济适用型住房)的;房屋产权证与申请人不符的以及人户分离的,即使房主符合救助条件,也不给补贴。

  缴纳热费后人均收入高于大庆市城市低保标准;单位有支付能力;利用住宅楼从事出租、商服等盈利性活动的;有较高收入或经工商部门认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居民,不在此次救助范围之内。

  大庆市城管局供热办副主任刘伯慧表示,今年热费补贴的最大特点,是救助面大,覆盖全市;人数多,由原来的4000多户增加到万余户。这表明,大庆市政府越来越关注弱势群体,大庆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越来越完善。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