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5日电 11月21日,本版发表了《签一年合同竟收两年费用联盟物业卷走居民物业费》一文,披露联盟物业公司签订一年的物业承包合同,却收取居民两年的物业费,联盟物业合同到期后,卷走了多收居民的一年物业费。据居民反映,联盟物业至今仍没有返还多收的物业费。居民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讨回多收的物业费。
就联盟物业乱收居民物业费一事,记者电话采访了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许建华处长,许处长回答说,关于收费问题由物价部门负责,我们物业管理部门没有这项职能。记者问,作为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应该对联盟物业的行为进行管理。许处长说,我们是依法行政,法律上没有赋予我们这项职能,我们就不能越权执法。
针对此事,记者向陶增田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陶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说,联盟物业乱收居民物业费属于明显的欺诈行为,居民应当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向联盟物业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
安平街9号住宅楼居民说,联盟物业用欺骗手段,违反合同多收居民一年的物业费不还,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履行工作职责,对联盟物业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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