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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一年合同竟收两年费用 联盟物业卷走居民物业费
2005-11-21 09:49:5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林红霞 于迎莉
东北网哈尔滨11月21日电 15日上午,哈尔滨道里区安平街29号住宅楼居民来本报反映:联盟物业公司与天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年的承包物业合同,可联盟物业公司却收取了居民两年的物业费。一年后,合同到期,联盟物业带走了多收一年的物业费,致使新接管的物业管理部门收不上来物业费,不能正常进行物业管理。
据居民张某反映,他们于去年6月1日进户时,联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他们收取了两年的物业费用。每户还收取了30元钱的门牌号钱,可至今也未见门牌号的影。张某向记者出示了收费收据。张某反映,联盟物业收取了物业费后,不履行物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有的单元楼梯间玻璃常常被打碎但物业不予更换;声控灯不亮、电子门失灵也不维修。今年6月,联盟物业签订合同到期后,联盟物业撤出,不再负责管理安平街29号住宅楼。今年7月,该小区由大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大福物业公司发现,居民已经将今年的物业费交给联盟物业了,由于收不上来物业费,现在只能是赔钱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
对此,联盟物业公司经理曹永臣说,天诚房产地开发公司欠他们5万元工程款,居民物业费抵消了该项工程款。居民说,联盟物业与开发公司的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怎么能拿百姓的物业费顶工程款。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