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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自建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 千户居民要求重新选举
2005-12-15 05:47:1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虹 邹呈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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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5日电 哈尔滨市中北春城小区的1700余户居民为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组建一个能真正替自己说话的业主委员会,于10月15日向动力区和平街道办事处递交了一份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但时隔两个月,街道办事处并未按《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内成立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居民要自己推荐业主代表源于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中北春城会所等物业共用部分租赁出去,所得租金去向不明。业主委员会在这过程中并没有起到沟通业主与物业的桥梁作用。居民对此意见很大。

  12月14日下午,中北春城小区内的24栋居民楼的全体业主纷纷以单元为单位自发推选代表,由每单元的代表在要求自建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上签字。中北春城业主刘茂东说,该小区居民大多是在2003年开始入住的。起初,黑龙江省宏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时至今日,业主委员会从未召开过任何会议,业主们对于委员会的成员更是一无所知。

  中北春城现在的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的张翠云说,2003年秋,就在业主纷纷入住小区后,她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告诉她是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副主任。随后,张翠云在物业公司拿到了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名单,但至今她也没见过名单中的任何一名业主。今年9月,张翠云接到了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的电话,说她现在又成了业主委员会的主任。而作为业主委员会主任,她向物业公司反映小区房屋质量问题时,根本不起什么作用。

  这样的“空壳”业主委员会已无法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为此,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业主们开始为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而奔波。

  10月15日,中北春城的业主们向动力区和平街道办事处提交了开发商出具的成立新业主委员会的通知书。按照《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街道办事处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但两个月后过去了,业主们仍未接到任何关于成立筹备组的消息。今天,业主们联名倡议,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帮助解决此事。

  动力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徐宏伟主任解释说,10月18日他们接到了中北春城业主们提交的申请,但到目前为止,物业公司还未向街道办事处提供业主名单和业主大会地点,业主代表的推荐工作已交由物业提供。向业主发出召开业主大会公告等实质性的工作仍未开展。而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程序》的规定中指出,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街道办事处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30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徐主任表示,具体事情还是应该讯问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宏邮物业公司。

  据宏邮物业公司经理李钦涛说,目前,在哈市业主委员会是一个很不现实的概念。他说:“哈市能有几个业主委员会?即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没几个起到好的作用,其目的和动机只不过是为了减免供热费、物业费,绝不是与物业协调和沟通。”他认为,目前小区正在收取物业费和供热费,不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时机。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