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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费若能实行“少用少交”原则 百姓欢迎节能住宅
2005-12-16 05:48:1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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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6日电 15日,哈尔滨大众新城小区的住户算了一笔热费帐,如果按照节能50%标准收热费,那么居民一年可少交热费300多万元。多名市民在采访中表示,如果能够实行“少用少交”的原则,他们还是很欢迎节能住宅的。

  大众新城小区业主赵丽萍告诉记者,大众新城一期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30多栋住宅楼都是外墙保温、楼梯间采暖,符合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50%节能标准。经粗略换算,纳入供热收费范围的套内使用面积和楼梯、走廊的分摊公用使用面积约20万平方米,按31.15元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热费计算,如果全部交纳了热费,一个供暖期,供热单位实收623万元热费。但如果按节能50%收热费,居民可少交311.5万元;而按2000户居民计算,每户居民可以少花热费1500元以上。如果能实行“少用热能少交费”的原则,百姓肯定倾向于购买节能型住宅。

  准备近期购一套新住房的动力区居民张伟东说,既然节能型住宅与普通住宅热费收取标准是一样的,那么他不会去买节能型住宅的。因为节能型住宅的建设成本比普通住宅高,房价也要贵得多。作为普通老百姓买房肯定是希望尽量少花金钱,多得实惠。可目前的事实却是百姓买节能型住宅不但要多花钱,还没有享受到实惠。所以除非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否则他绝对不会做“冤大头”,去买节能型住宅。

  在采访中市民普遍反映,如果政府在政策上考虑节能型住宅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节能程度进行收费,他们还是愿意买节能型住宅的。因为这不仅可以让他们在将来的热费交纳上享受实惠,此举还符合目前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趋势。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