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16日电 原哈尔滨市烟草公司尚志营销部访销部主任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近130万元。近日,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今年31岁的王某自1996年在尚志市烟草公司第一批发部担任主任后,擅自将香烟低价销售,上报销售额时,却仍按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上报,造成了大量的差价款。2001年,尚志市烟草公司欲划归哈尔滨市烟草公司,王某在其亲属朋友处借款将差价款归还。公司划归哈尔滨市烟草公司后,王某当上了访销部主任。由于亲属朋友索要欠款,她便产生侵吞货款的念头。
自2002年至2004年3月间,王某采取使用手写三联单销售香烟、收货款不记账、篡改微机管理系统中财务部门库存记账数据等手段,侵吞其公司货款129万余元。归还个人欠款后余款被其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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