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出具虚假情况说明 一民警为5000元帮小偷“洗罪”
2005-12-19 09:59: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陈宝琨 王萍芳 孙英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12月19日电 明明在公安机关已供认犯罪事实,又在法庭上矢口否认,并称有证人证明自己受到逼供。检察官“去丝拨茧”,最终认定其犯罪事实,并揪出了涉嫌职务犯罪的公安民警。

  5月,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受理了宋某盗窃手机案。宋在公安机关供述了其盗窃手机的事实,但在开庭审理时突然翻供,称“手机是捡来的”,以前的供述是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的结果。宋的律师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段某的证言,证实宋被捕当天告诉他被人殴打。检察人员很快排除了警方对宋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将宋批准逮捕。宋被批捕后,其母徐某向办案人员说出了事情真相:宋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将欲翻供的想法告诉了徐。徐某请市公安局某支队中队长段某帮忙,并于6月20日向段某提供的银行账号存入5000元。很快,段某便出具了一份虚假的宋曾被公安人员殴打的情况说明。

  日前,南岗区法院对宋作出了有罪判决。南岗区检察院公诉科及时将段某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线索移送该院渎职侵权检察局,该局仅用20天就查明了段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12月13日,段某被南岗区法院以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