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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测室温12℃ 供暖公司测出21℃ 室内供暖也须“公平秤”
2005-12-21 05:30:1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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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1日电 自家连买了4个温度计,测室温都没达到供暖标准;可找供暖公司一测,温度却显示为达标的18摄氏度以上。居民自测和供暖公司测量的结果为什么有这么大差距?哈尔滨市香坊区四史街72号的居民质疑,让供暖公司这个“卖热”单位来监督自家产品的质量,难以“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市场卖菜还有公平秤呢!居民室内供暖温度是不是也应该由政府组织其他部门来监督?

  进入冬季以来,哈尔滨市香坊区四史街72号203室的居民武大娘一家从来没有觉得屋里暖和过。据武大娘介绍,12月初,她找到供暖公司,希望解决室温不达标的问题。当时,一名供暖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她家,站在卧室中央,用手把一个小方盒子端到距地面1.2米左右的地方,过了大概有四五分钟,“方盒子”显示室内温度为21摄氏度。可与此同时,自己家挂在卧室墙面上的温度计却显示只有12摄氏度。供暖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她家的温度计显示12摄氏度,是因为放的位置不对造成的。武大娘不解地说,室内温度应该指房间内的平均温度,供暖公司在房屋半空测出个21摄氏度,可居民们不能每天都在房间里21摄氏度的地方固定站着呀。供暖公司要是在暖气上测一下,还兴许测出40摄氏度呢,可这并不能说明室内供暖达标了。

  同样住在四史街72号603室的居民王女士,因为供暖公司工作人员的一句“你家温度计不准”,已经连换4个温度计了,可4个温度计却全都显示室温为14摄氏度,与供暖公司18摄氏度以上的测量结果相距甚远。据王女士介绍,因为家里太冷,室温不达标,自己多次找过供暖公司。供暖公司经过测量,室温都达到18摄氏度以上,并认定王女士家的温度计有问题。为了搞清楚自己家室温到底是多少,王女士又接连买了3个温度计,分别挂在两个卧室和客厅的墙壁上。虽然先后4个温度计都显示室温不达标,可供暖公司却始终坚持自己的测量结果,居民家的供暖情况没有得到任何改善。王女士认为,供暖公司作为企业,就是把热当作商品来卖的。由生产热、卖热的企业来测量给热的温度,监督自己产品的质量,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据哈尔滨锅炉供暖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动力供暖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香坊区四史街72号居民反映供暖不好的问题后,他们进行了实地测量。根据相关规定,他们选择了在居民家卧室中间,距地面1.2米的距离进行温度测量,结果温度达到标准。所以,对于居民仍然喊冷的问题,他们也没办法。至于居民自测温度不达标,可能是由于室内封闭不好,或温度计不准、放的位置不对等原因造成的。

  省社科院有关专家认为,在现行供暖体制下,热已经成为商品。供暖公司作为产品生产者有责任保证商品的质量,而消费者也有权对商品的质量问题提出质疑。而现在的问题却是,本应接受监督的供暖公司,却又在行使着监督的权利。让利益的一方自己监督自己,无异于“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建议政府应该指定专门的“测热”机构,作为第三方对整个供热市场中“热产品”的质量进行公平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用热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