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9日电(记者 杜筱)为保证贫困人口顺利就医,黑龙江省今年将把省二院和省医院道外分院建成平(贫)民医院。同时,全省卫生系统年内还将完成建立诊治患者重要事项告知制,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对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和控制等工作。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为保证贫困人口也能顺利就医,我省今年将把省二院和省医院道外分院建成平(贫)民医院,保证为特殊人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各县、区,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相应政策,以县、区级医院为主向平民(扶贫)医院转型,同时继续推进三级医院开设“扶贫病房(区、床)”。为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病位数的10%;严格控制非医保目录药品应用,控制非医保服务技术的准入,鼓励医院建立扶贫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特殊贫困患者的特殊医疗困难。
今年我省将新增19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省财政在以往每年资助每个参合农民10元标准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增加的10元标准,分两年逐步实施到位,即2006年增加5元,2007年增加到10元。另外,今年我省将按照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资金筹集额度,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切实让参合农民得到实惠。同时,全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控制过渡医疗,简化补偿手续,方便参合农民。
今年我省还将开通试点县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患者就医转诊的绿色通道,对参合农民实现医药费用部分减免政策,特别对试点县的特困群体实行大幅度的减免政策,使农民真正感到参合能够给他们带来利益。2006年力争使 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6%,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记者从会议上还了解到,为加强临床医疗技术和项目准入规范化管理,我省今年原则上禁止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禁止开展器官移植;严格控制开展肾移植的三级综合医院的数量,原则上,除省会城市外,其他地、市应只允许一所三级综合医院开展肾移植。同时对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心、脑、肺、肝、胰等器官移植技术也进行严格控制。和上述器官中三种以上器官联合移植项目,未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开展上述移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