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7日电 在委员们提交的提案建议中,记者留意到关注民生尤其是弱势群体的集体提案,既有现状的调查,又有理性的思考,还有具体的实施措施,真可谓“民生”牵动委员心。
中低收入者有其屋
现象
近年来,哈尔滨市房产价格居高不下,可以说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已成为现阶段群众最关心,政府亟待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建议
民盟省委建议:首先,建立科学的购买者收入界定标准。其次,改变目前经济适用房户型标准偏高偏大等规划不合理的现象,让经济适用房真正经济。最后就是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和分配政策、开辟资金渠道解决廉租房的匮乏。继续出台住房信贷鼓励政策,比如完善住房保险政策,降低保险费率,明确保险赔付责任,减轻借款人负担等;加快完善住房贷款担保办法,加强对担保公司的业务规范和监督。通过税收鼓励政策鼓励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包括进一步降低住房交易环节税费政策,加快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发挥存量住房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中的作用,包括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门槛等。
社区公寓实现“老有所养”
现象
我省现有的养老院多在城市边缘的郊区,许多老人因担心住进这些养老院后,与家人相隔较远,会感到孤独,因而不愿去。
建议
九三学社省委提出建设社区老年公寓的建议,将原有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向社区养老的社会化养老模式转变。
第一,把社区老年公寓建设列入社区发展规划,并作为建设文明小区考核内容之一,争取使每个大的社区都有老年公寓。第二,老年公寓的建设资金可以采取多方筹集的方式,政府、企业与个人共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第三,利用闲置幼儿园、小学改造成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第四,对各类属于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政府应给予政策性支持。第五,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关注流动妇女生育健康
现象
流动育龄妇女多数来自农村,文化水平普遍在初中以下,生育健康知识极其匮乏。
她们的生殖健康状况令人忧虑。
建议
民盟省委建议:一是政府支持社区尽快全面深入地开展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对流动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流动育龄妇女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免费生殖健康资料、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是对流动育龄妇女相对集中的用工单位,如洗浴中心、宾馆、饭店、歌厅等,在社区的监督下,尽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是把流动人口尽快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实行人性化服务。社区可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医保试点,让流动人口享受到安全、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四是加强生殖健康宣传和定期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