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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区域利益”作祟 保护国有资产完整
2006-02-10 09:35: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齐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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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海代表

  东北网2月9日电(记者齐昊)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特别是大规模的国有企业重组中,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成为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关注的热点。

  刘福海代表说,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原因是在国有资产转让和出售过程中,将国有资产高值低估,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有些地方利用行政手段,将国有资产千方百计地缩水,打折并隐匿,最终实现个人非法占有。“区域利益”作祟,盲目引进,重复建设,经营管理不善,企业连年亏损,也是构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重要原因。

  面对这样的窘境,如何解决问题,成了讨论的重点。

  刘福海代表说,首先要保证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公正评估国有资产,通过完善资产评估法规,严格执法,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做到资产评估的公正科学化,保证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准确。

  公开转让国有资产,通过建立国有资产公开拍卖的制度,使国有资产出售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国有资产转让中的暗箱操作,在公开竞争拍卖过程中,会减少乃至消除国有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

  企业改制操作要透明。企业改制方案要充分听取职代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将企业改制工作置于群众的参与监督之下,企业资产清理、资产评估,以及重要改制方案的实施等情况,需要及时地反馈给全体职工群众。

  其次要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审核、查处机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有指导、监督责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监督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严格审查评估机构资格,检查评估结果,保证评估质量。对改制企业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企业改制中人为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