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取消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匹配资金的建议
第088号
代表姓名:黄世范
代表团:哈尔滨
承办单位:省交通厅、财政厅
我省从2003年开始投资建设通乡通村公路,此举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但是,每条路投资要求必须县以下匹配一定数量的资金,否则不予立项。事实是,县级财政多数是“稀饭”财政,连正常职工工资都发不全,根本无力匹配,乡级财政多属负债财政,也无钱可出,至于农民换钱既不可能,也不允许。
这样导致这样一些后果:
一是变更设计,七米路面建成四米或是三米半;二是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三是县财政举债,甚至拖欠施工费用;四是为达到验收目的,不得不采取一些不恰当的争取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在通乡通村公路上,取消县一级资金匹配(县里是有积极性的,但资金没有“积极性”),名正言顺地由国家修路,给多少钱干多少事,干不好追究责任。这样做,实事求是,好处很多。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