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0日电(记者 杜筱)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黑龙江省今年将在每个市(地)至少设一所“扶贫医院”,县(市)各级综合医院继续设立“扶贫门诊”、“扶贫病房”,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在县(市)各级综合医院的“扶贫门诊”、“扶贫病房”,免挂号费、减收贫困患者20%的住院床位费、10%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和手术费。
据了解,2006年全省33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中的农民参合率达到75%以上。2007年在全省66个县(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合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目标。另外,黑龙江省将建立健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培养出“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医疗卫生人员,满足农村和城市社区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到2006年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65%以上,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65%以上,逐步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科学就医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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