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3日电 在酒店旁边租房修车,孰料汽车尾气渗入酒店,致使一住客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近日,哈尔滨市法院终审判决:修配厂、车主、酒店业主赔偿死者家属共计88413元。
去年3月,哈市出租车司机李发承包的出租车发生燃烧事故,李发便将车送到朋友吴吉祥开的汽车修配厂修理。因车子损坏严重,需长时间修理,吴吉祥便联系李发将修配厂旁边的一个车库租下来,专门用于修车。该车库紧邻哈尔滨某酒店。3月27日晚,吴吉祥修配厂的工人程彪将车点火进行研磨,随即离开车库。次日早8时,车库隔壁酒店的员工发现借住在酒店阁楼上的于明和另两名员工均昏迷不醒,随即将3人送往医院抢救,于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得知,于明是该酒店业主王祥的朋友,借住在王的酒店里。27日晚,因汽车研磨时间较长,排出的尾气慢慢从车库墙壁上的孔洞渗入到一墙之隔的酒店阁楼里,致使在这里睡觉的于明和另两名员工中毒。
于明的父母遂将李发、吴吉祥和王祥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程彪在车库内研磨发动机属于汽车修理的延续,程彪系吴吉祥雇用的修理工,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程彪违反操作规程致使于明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赔偿责任应由雇主吴吉祥承担,并且是主要责任,其承担的赔偿比例占全部赔偿金的80%。李发作为车辆所有人及车库的租赁方,有对车辆管理不当的责任,承担10%的赔偿比例。王祥作为酒店和车库的所有权人,其出租房屋存在瑕疵,墙壁有孔洞,该孔洞又与于明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对于明的死亡承担责任,亦承担10%的赔偿比例。据此判决,于明父母共获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84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