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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被通报 搞虚假受处分 我省检查消防责任制落实
2006-03-22 05:41: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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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2日电 21日,黑龙江省政府消防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公布了消防委员会对各行署、市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办法。

  具体的考评办法是:各行署、市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在当年年底前报上一级政府或主管单位。每年第一季度,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各行署、市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上一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考评。考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和召集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凡因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当年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取消评选优秀单位的资格。对不达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重不落实或者存在工作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考评工作中被考评单位和考评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考评成绩,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