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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普法硕果 “一元钱”案件不稀奇
2006-03-23 06:33:3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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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3日电 从1986年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至今,哈尔滨市已经连续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特别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共有717.9万普法对象接受了普法教育,实际接受教育面达70%以上。

  中国人有句俗话:“宁可冤死,不打官司”。而今,随着普法工作的纵深发展,老百姓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再轻易选择沉默。

  2003年3月份,市民马某加入某通信公司的网络,当时的呼叫转移费为每分钟0.20元。从2003年6月1日起某通信公司擅自将呼叫转移费用提价至每分钟0.25元,两个月多收取冯某2.40元。在此期间马某多次与某通信公司协商履行原合同但遭到拒绝,故诉至法院。这样的事例如果发生在20年前,不可思议,而现今“一元钱”小额标的案件不再稀奇。

  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使哈尔滨一时间成为全国聚焦之地,社会各界对该事件进行着不同评论,普通市民也站在自己的立场发出了声音。哈市一家饭店女老板因松花江污染造成哈尔滨大停水,致使饭店停业而状告污染元凶吉林石化公司,提出了要求吉林石化公司搬迁或停止排污,清理松花江污染,赔偿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损失的诉讼请求,并发起松花江下游受害者对吉林石化公司的集团诉讼。尽管人们对此诉讼评判不一,但至少表明市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逐渐养成。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