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4月10日电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从根本上解决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多、时间长、手续繁杂,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哈尔滨市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将全面改革提速。
此次改革提速将打破原有低效率的"串联循环"审批模式,实行并联审批。除违反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涉及重大环保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项目外,建设单位只要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并承诺依法建设,保护周边环境和群众利益、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工作,即可一次提报建设项目审批的全部材料,由审批部门同时进行审查,相关部门按照"主审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顺序出件,限时办结,统一回告"的工作机制,依法办理审批事项。但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的,有关审批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据介绍,哈尔滨市建设系统行政审批改革提速,将严格把好收费关、监管关、交付使用关。实行一个窗口集中统一收费,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实行建设项目联合监察制度,各相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批建的项目进行每日巡查,加强监管。认真执行《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强化政府监管。未通过社会评审的住宅工程,不予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非住宅工程,由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监管。
为保证改革提速圆满完成,哈尔滨市将优化审批运行机制。对于审批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牵头部门组织召开联审会议,当场形成审批意见,明确审批时限和责任。对需要组织两个以上部门现场踏查的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两个以上部门现场踏查的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各相关部门一次性完成踏查,杜绝各部门多头、分散踏查。项目建设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将一律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确保为社会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凡可在窗口办理的事项,将坚决放权给窗口,最大限度地变"窗口受理"为"窗口办理"。对确需反复研究论证,窗口难以直接办理的事项,将实行内部代办制,由窗口负责转交本部门,责成专人协调督办,并按时限将本部门办理意见告知牵头部门。
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过长,是各大城市的"通病",由于哈尔滨市特殊的地理位置,无霜期短,有限建设施工期不长,因此,审批时限直接影响工期效益。哈尔滨建设系统行政审批改革提速,将加大审批问责力度。对不依法行政、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无故拖延审批时间和以权谋私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哈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哈市建设系统通过内部调整使审批时限提速的细节
哈尔滨日报讯(本报记者金鑫)4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为便民利企哈尔滨市全面压缩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审批大提速带给城市的将是建设大提速和发展大提速。市建委新闻发言人认为,此次哈尔滨市缩短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近80个工作日,这在全国各大城市也实属少见。此次行政审批改革标志着哈尔滨市政府已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建设项目审批全部“前移”至市行政服务中心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关于“建设提速”的要求,目前哈尔滨市建设系统各部门都对内部机构进行了科学调整,对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陶松滨向记者介绍了哈尔滨市建设系统各部门内部调整的细节。
———市建委打破沿袭多年的审批模式,将原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外办公的7个审批备案窗口,调整为行政审批、综合收费、协调服务3个窗口,实行集中受件、集中办理、代办服务、限时审批、统一管理。
———市规划局改变多年的常规审批方式,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受理变为窗口审批。派驻总规划师带领专业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直接负责工业类项目的现场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提速要求,重新进行了内部资源整合,将原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8项行政许可项目,增加到19项,项目受理、发证、收费、办证全部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涉及到市场化运作的直接进入市场。
———市房产住宅局撤销该局原办事大厅,将尚未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程竣工验收和物业三级资质审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市交通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局内职能进行了调整,将审定后的21个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实行了与之配套项目的“内部代办制”,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申办人四处奔波的问题。
———市城管局为了解决部门多、程序繁杂的问题,在局内实行“部门代办制”和“会签制”,由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统一协调办理。
———市气象局将需市里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保证不耽误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市供排水集团为了解决“两头受理”的问题,将办理供排水建设项目的业务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市人防办、供热办、地震局、燃气总公司等部门窗口,及时对服务项目进行了调整,使有效资源得到了合理的开发配置。
通过上述措施,哈尔滨市建设系统的审批窗口全部“前移”至市行政服务中心。
全部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缩短近80个工作日
据了解,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过长是全国大城市的“通病”,尽管哈尔滨市已成立行政服务中心,业经两次改革尝试,但仍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哈尔滨市地理位置特殊,无霜期短,有限建设施工期短。因此,审批时限直接影响工期效益。
此次制订的限时并联审批方案,将过去需要120多个工作日完成的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45个工作日,也就是立项阶段6个工作日,选址规划阶段34个工作日,开工许可阶段5个工作日。该时限完全符合《行政许可法》法定时限。其中,市房产住宅局加大提速力度,将办理拆迁许可证由30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10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办理房屋改建由20个工作日改为5-7个工作日;市环保局决定,对于不能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项目,限5个工作日内召开局长办公会,7个工作日内从中心窗口出件。
59个审批程序分四阶段合并实施
集中联合办理全面理顺了建设项目审批和收费管理。据了解,此次大提速中,仅减少程序一项,就将原来的59个审批程序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并实施,分别由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房产住宅局牵头组织实施。将原来的两次集中踏查,变为一次联合踏查;将原来的各部门自行验收变为一次性集中验收,该措施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另外,实行“一口式”收费制度,将建设系统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收全部纳入行政审批中心进行审批,在收费主体不变、收费标准不变、收费权益不变的原则下,将全部建设项目的费、税归集到一个“漏斗”,进入“一个池子”,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杜绝建设资金流失,同时也减少了企事业单位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