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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领到生活费 市区每人每月200元
2006-06-08 07:49:4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玥
东北网6月8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今年哈尔滨市首次分批向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费。首批符合条件的16797名退休人员,已领到了1600万元生活费(含补发)。目前,第二批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1726人的审批工作已完毕,等待领取生活费。
今年市民政局会同劳动、财政、工商、经贸等部门在陆续完成调查摸底等工作后,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且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市区每人每月领取200元,县(市)每人每月领取104元或117元。
据市民政局低保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由于多数符合条件的集体企业已经解体多年,部分企业找不到职工,还有一定数量的退休职工被遗漏,加上陆续增加的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因此,全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费工作还将不间断地进行审批办理。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