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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不断拓宽场县共建领域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2006-06-28 20:14:33 来源: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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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8日电(记者印蕾)记者从28日召开的省政协九届十六次常委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将进一步加大场县共建的推进力度,探索场县共建的多种有效方式,不断拓宽共建领域,扩大共建规模,到2010年跨区代耕作业将达到3000万亩,全省一半以上旱田将实现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

  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合作,垦区将发挥龙头企业的加工优势,把代耕作业的3000万亩耕地纳入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再建几个龙头企业,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进一步拉动全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同时,引导农机代耕作业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发展畜牧业,并纳入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发展。

  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合作,在总投资91亿元,“两江一湖”拟建的14个大型灌区中,垦区将投资77亿元建设9个大型灌区。垦区将在大型灌区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与农村联手共同建设我国最大的优质粳稻生产基地。同时,依托垦区路网建设基础,将7000多公里专用公路纳入社会化管理,提高全省农村公路网络建设水平。

  围绕小城镇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展合作,垦区将发挥小城镇建设基础比较好,特别是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水平比较高的优势,开放垦区小城镇资源,特别是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资源,为周边农民提供就医、就学、文化娱乐等服务。到2010年,垦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将达到10万人以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资源辐射农村150万人以上。

  此外,在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也将进行场县合作。

  近年来,黑龙江省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了场县共建活动,使垦区与地方实现资源、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收到了显著效果。目前,全省场县共建已由最初的一县一场发展到27个县,67个农场,共建领域也由最初的农机跨区作业扩展到农业科技合作、资源共用共享、农产品加工、社会事业合作等多个领域,呈现出农垦与地方相互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发展的良好态势。其中,共建农机作业面积由2002年的100.8万亩发展到2005年末的近1000万亩。作业领域由最初的整地和收获作业两个环节,扩展到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实现了垦区和地方双赢。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