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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未经物价部门审批 省图部分收费遭读者质疑
2006-07-13 10:24:1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徐建东
东北网7月13日电 近来一些市民反映,省图书馆向市民公示的收费项目图板上,将部分未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注明经省物价等部门批准,欺骗读者。
记者在省图书馆大厅里的收费公示板上看到:电子阅览、自修、临时阅览的确被列为收费项目。其中电子阅览为每小时2元,自修和临时阅览为每日1元,3个收费项目均需交50元注册费或50元的押金。在收费项目下面标注着“以上收费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03]17号文件批准”的字样。
记者就此采访了馆长王海泉。王馆长介绍说,收取这些费用都是经过省物价局批准的,用于补充运营经费的不足。随后,王带记者来到财务科,拿出一张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2003年的文件,上面标明该馆借书证工本费每证4元、阅读费每证每年40元的收费标准,有效期为2005年末,届时自行废止。王说,延续收费标准的申请已报到省物价局了,这几天就能拿回来。
昨天,记者再次采访王馆长。他告诉记者,省物价局的批文已经拿回来了。记者问电子阅览、自修、临时阅览是否也经过了物价局批准,他说:“当时我们报了十几项收费项目,但物价局说其他收费项目不用批,已经放开推向市场了,自己定价就行了,只有主业需要审批。”记者问:“为什么这些没经审批的收费项目也被注明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了呢?”王说:“也许是含混了。”
记者为此采访了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一位姓赵的工作人员说:“这些都是行政事业收费,必须经过审批。”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