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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3.18万人享医保新待遇 每月少交费30至50元
2006-07-13 10:36:5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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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7月13日电 记者12日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为照顾持《再就业优惠证》群体,根据今年6月哈尔滨市出台的医疗保险政策,哈尔滨市下调了该群体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人均每月少交费30至50元。目前,市医保中心已将符合条件的31800人手续全部处理完毕,下月起可享受调整后的医保待遇。

  今年6月1日,哈尔滨市实施了《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按照本市市区或者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此前,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这样,在原有待遇不变的情况下,人均每月少交费30至50元。市医保中心决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发证日期在6月1日前的,统一对接,从就业局信息库中调出已取得《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数据,直接将其缴费基数降为新政策规定的标准。目前,相关人员的名单已下发到各区,符合条件人员的降低缴费基数手续,已全部对接处理完毕。

  对于发证日期在6月1日后的参保人员,每月20日由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向就业局收集信息,并报市医保中心统一核定。如数据出现差错或遗漏的,参保人应持《再就业优惠证》到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各区每月将相关手续上报到市医保中心统一处理。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