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0日电 黑龙江省招考办昨天下发了关于今年黑龙江省初中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补录及普通中专学校招收中专免试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据悉,按省教育厅要求,此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五年制高职、高师招生计划,实行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不得超招。如确需计划调整的,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执行。
按要求,凡按考生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五年制高职的补录原则上只限补录参加报考全省中专、中师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如果学校高职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可按缺额数在征求考生志愿基础上录取,录取分数应在不低于院校原录取分数20分以内,但最低分数仍不低于240分。招收五年制高师的师范学校如在录取报考参加全省中专、中师学校的考生中生源不足,可按招生计划补录参加全省初中升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分数不低于240分(哈市考生192.7分)。省属除医药卫生、师范类学校外,其他中专学校均可招收中专免试生,年龄不限,其生源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据悉,五年制高职、高师参加全省统考的考生补录的具体时间为9月20日至21日,从参加全省初中升高中的应届毕业生中录取的五年制高师及中专免试生录取工作则在10月9日至16日进行。其中,9日至10日为五年制高师、医药卫生类学校;11日至13日为高职学院及一般中专学校;14日至16日为农林水类学校及民办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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