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6日电(实习生 李天池) 9月6日,哈尔滨市教育局邀请哈尔滨市教育系统法律专家为全市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进行了新《义务教育法》培训讲座,着重对新《义务教育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新法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以及新旧两法的对比差异进行了讲解。
专家指出,与以前的教育法相比,此次新《义务教育法》更加强调了学生在法律中的地位,将学生的权力、安全等放在了首位,学校也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在经费保障方面,新《义务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哈尔滨市教育局要求,哈市各区县教育局要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检查本地区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特别是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体制,以及整治乱收费,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阶段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对策,把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逐一落到实处,促进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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