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0日电 今年买的新房,却要补缴去年的热费。近日,哈尔滨市一市民来电话反映,他在道里区迎宾小区购买了一处新房,物业公司让他补缴去年的包烧费,对此,他很不理解。
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中旬,他在道里区迎宾小区301栋1单元购买了一套70多米的住房。前不久,杨先生去办理进户手续和交纳包烧费时被告知,该房去年的包烧费没交,今年要一起交纳。杨先生纳闷,今年刚买的房子怎么会欠去年的包烧费?物业公司则告诉他,杨先生所购的房子,在去年就已经售出了,而去年的包烧费至今没有交,要一起交,不然不能进户。他马上取来了购房协议,协议上明白地写着,此房的购买日期是今年5月8日。但物业公司却一口咬定,这房子是去年卖出去的,不管谁住,都要补交去年的包烧费,否则就不能进户。
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了解到,此房在去年曾抵押给一单位。该单位在取得此房后,物业公司便将此房作为已售出房屋登记在案,但该房一直无人居住,包烧、物业等费用自然没人交纳。今年杨先生购买该房后,物业公司便将陈欠的包烧费转记到他的头上。对此,杨先生表示,我只交纳自己应当承担的包烧费。物业公司表示,杨先生不交纳该房陈欠的包烧费,便不能进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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