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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有规定:供热单位收热费人员应佩戴统一标志
2006-11-23 13:46:5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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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电 入冬以来,哈尔滨不断出现骗子登门收取热费事件,许多市民称,自己并不认识收热费的工作人员,如何辩别收费员的真假,避免上当受骗?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各收费员的收费形式并不一样,有的收费员身着便装挨家敲门收费,有的收费员则在居民家门上贴纸条,纸条上面写着收费员的联系电话,有的收费员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留在单元门上,交热费的居民把热费暂时存放到某户居民家,等收费员去取。

  记者上网查询了《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的收费人员在收费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服务。某供热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收取热费的工作人员在收热费前都会熟悉管区内的住户,并给每户居民发便民联系卡,卡上印有供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也有收费员的姓名和电话。如果居民无法确认收费员的身份,可以按照联系卡往供热单位打电话核实。最重要的是,在收取热费的同时,收费员应该给住户开专用的包烧费票据。

  专业人士提醒市民,供热期间,在每个居民区的锅炉房门上都贴有相关通知,通知上公开了供热时间、供热单位电话等内容,居民想了解相关政策、收费标准和收费员的情况可以拨打上面的电话咨询。另外,市民自身也应该提高防范意识,对于个别人私下传播的“优惠政策”、“热费价格调整”等信息不要轻易相信,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