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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文路中学涉嫌非法集资 专家:投资回报是笑谈
2006-12-08 08:58:2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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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8日电 7日,媒体刊发了《双城文路中学如此“招商”》一文刊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省内一些专家认为:“文路救助工程”提出的投资回报计划,通篇充斥着理想主义色彩,是违背经济规律的笑谈。

  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者陈本栽说,按照文路中学的商业计划书,“文路救助工程”投资回报从渠道上分为全费生高学费收益和救助生签约回报收益,从期限上分为近期(3年后)和远期(15年后)。学校招收贫困农家的优秀学生,待其3年后高考取得好成绩时,再以此效应吸引更多的全费生入学,实现高学费收益。救助生毕业后,从年薪中拿出一定比例的酬谢金回报学校。从这里不难看出,文路中学已经提前很多年把自己培养仅3年的学生设定为国家“高精尖”人才,或个个是企业家、富豪。另外,虽然学校方面称要和学生签约,保证救助生签约回报率在70%,可15年后谁会知道文路中学是什么样子?而当年的救助生都在哪里?是否真能有70%的人想着每年拿出自己年薪的20%寄给学校报恩呢?这简直就是个笑话。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副教授刘树清说,文路中学称“至2014年时我国本科毕业生最低年收入要在4万元以上,年薪不足3万元者不会达到10%”,这只是文路中学自己公布的数字,国家统计部门从没对8年后一个本科毕业生最低年收入作出准确预测。文路中学预测“2023年以后,只要每年投入3220万元,就可以收到最少6386.4万元结余”,这接近200%的年收益率实在可观,即使是世界上管理最优秀的公司也望尘莫及。

  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丽英认为,文路中学的投资回报计划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因为这个计划没有政策支持依据,还涉嫌非法集资,所以无论投资回报多么诱人,一旦被政府部门定性为非法,那么学校对所有投资者作出的承诺就不可能实现,投资者的权益必然要遭受严重损害。稍有法律常识的人是不会为纸面上的回报数字而甘愿冒风险投资的。

责任编辑:张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