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专电 质检总局24日发布的酱油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近三成酱油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9%。
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等23个省份165家企业生产的285种产品。
自2002年开始实施酱油市场准入制度以来,质检总局加强了对酱油加工企业的监管,酱油的产品质量比2002年提高了40.3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对酱油产品的全氮、总酸、铵盐、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砷、铅、大肠菌群和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为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合格。氨基酸态氮是表明酿造酱油中大豆蛋白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性指标,其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其他的质量问题还包括铵盐超标,苯甲酸含量超标,微生物超标,标签标注不规范等。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宁夏青铜峡市福源酿造厂生产的酿造酱油、南昌曙光蔬菜加工酿造厂生产的曙光牌精品老抽王酿造酱油、乌鲁木齐市泰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太太酿造酱油和河北保定市金城副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润深牌金城纯粮酿造酱油。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