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9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6年,哈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继续加大投资,开发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共安置10500名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位开发项目的数量和安置人数超过前三年总和。
2005年,由于企业改制,47岁的阚久菊下岗了。她的丈夫在企业工作,工资有限,孩子在读高三,正是用钱的时候。为了贴补家用,阚久菊开始四处打零工,这种生活让阚久菊感觉很不踏实。今年初,阚久菊听说哈尔滨市政府为家庭困难人员设置了许多公益岗位,每人每月工资为500多元钱,还给缴纳医疗、养老、失业保险费。于是,她到黎明社区报了名。今年8月,阚久菊被招录到黎明社区,做社区妇女工作协管员。她对记者说:“我现在已上班4个月了,虽然每个月工资只有500多元钱,但足够维持一家人日常生活费用。政府给我提供了就业机会,我一定要努力工作,回报社会,帮助更多向我一样需要帮助的人。”
2006年,哈市为了帮助就业困难对象,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成员,出台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管理办法》,将“零就业家庭”需安置就业的成员纳入《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并将其列为公益岗位重点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
哈尔滨市财政、劳动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在已开发的社区保安员、救助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6项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在市区范围内又开发了社区残联协管员、社区妇联协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社区环保协管员、校园保安协管员、城管护绿协管员、培训基地协管员等7项公益岗位。这些岗位采取社区推荐,用人单位选用的办法,共安置就业困难对象6087人,其中包括“4050”下岗失业人员1835人,“零就业家庭”成员3771人,残疾失业人员481人。哈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给予岗位补贴,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同时,哈市其他市县也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了400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