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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将重点实施8项利民工程
2007-01-17 07:08:5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王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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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7日电 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了解到,为加快建设领域改革步伐,加大城乡建设力度,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省建设系统将重点实施8项利民工程。

  这8项利民工程中,涉及许多百姓关心的热点工程。其中,我省“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54亿元建设40个城镇污水处理及再利用项目,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力争在2010年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70%,其中哈尔滨将大于80%。

  另外,我省今年将继续推进危房棚户区改造与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全年计划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6000户,计划完成230万平方米危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扩大中、小户型住房供应量,在严格控制拆迁总量的基础上,按照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以旧城改造为主的原则,合理确定拆迁规模。在全省普遍开展以改善旧城功能、打造宜居环境、改造背街小巷为重点的旧城改造攻坚战,有计划地对哈尔滨市道外区等一批城市危棚户区和“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提升市区功能和设施水平。

  (8项利民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2007年,全省计划完成230万平方米危房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增物业管理面积200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50%。力争三年内全部完成现有2940万平方米城市危房棚户区的改造任务。

  社会低收入群体安居工程

  2007年,全省计划农村新增自来水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砂石以上铺装道路1100公里,新建和改造农房10万户、830万平方米,新建农房中应用新材料、新技术的节能省地型住宅要达到20%,农村住房砖瓦化率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村镇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继续推进哈市三环路等城市道路建设改造,2007年全省城市道路长度增加100公里;发展热电联产和区域连片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分散、高耗的分散燃煤锅炉供热;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逐步把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

  城市“生命线”建设工程

  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实施项目审批责任人制度和审批人员“终身负责制”。充分发挥各地规划委员会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和组织保障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效能监察年”活动,对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严禁“以罚代拆”。

  “阳光规划”和“规划落地”工程

  2007年全省城市新建住宅要基本达到节能50%的标准,有条件的城市推行节能65%示范工程及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新型墙材的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城市管网漏失率降低到25%;新建建筑不可再生资源消耗降低10%。

  资源节约工程

  提升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层次和城市绿化水平;今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中城市和小城市分别争取达到30%和2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中城市和小城市争取达到7平方米和6.5平方米;出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管理升级工程

  力争2007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780亿元,同比增长12%,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同比增长10%;力争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20亿元,房屋交易总额450亿元;全年人均增加住房建筑面积0.6平方米,达到23.2平方米;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3.2%。

  产业振兴工程

  今年全省建筑业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要比2006年下降3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要达90%,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备案率达到92%;加强工程招投标、造价、合同管理等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平安建设工程

责任编辑: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