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8日电 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28日召开。会议通过了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月28日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王巨禄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省政协做了大量工作。通过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了帮助决策、促进发展、推进工作、影响社会的作用,为加快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报告对新一年工作的部署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全省中心工作结合紧密,符合政协自身的特点。在新的一年里,省政协常务委员会要组织和动员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清正廉洁,真抓实干,进一步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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