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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部门确定任务 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敬老工作
2007-02-12 22:50: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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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2日电 (记者 孙晓锐) 12日,记者在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上获悉,我省民政部门2007年将做好包括农村五保户供养、建立中心敬老院等12项工作。

  2007年,我省民政部门将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加大敬老院改造整合力度,每个县(市)建有一所床位不得少于200张的中心敬老院,完善、扩建一定规模的乡镇敬老院;完善城市社区基础建设,全省城镇3068个社区办公用房达到80平方米以上,全省70%的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满足居民养老、托幼、卫生、保健、娱乐等多方面的需求,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大中城市的城区和现城镇60%以上要建立一所入住为住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机构,50的社区要建立老年人活动站。

责任编辑:张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