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6日电(记者 杜丽华) 黑龙江实施生态省建设以来,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力度,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全省环保投入95.6亿元,占GDP的1.55%。中央、省级用于黑龙江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建设资金1.4亿元,比上年度增长55%。全省完成更新造林0.56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原14.7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16.35万公顷。
去年,省政府批准实施《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规范自然资源开发秩序。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模扩大、质量提升。组织论证牡丹江莲花湖等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调整了保护区功能区划。截止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177个,总面积为545.9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1.5%,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
全省创建了2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确定100个文明生态村建设试点。省农垦总局建成全国最大的生态示范区。全省绿色食品种植面积、认证数量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17.1%,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据了解,2001年黑龙江成为继海南、吉林后,国家批准的第三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黑龙江确定生态省建设的目标是:经过20年努力,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和国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60%以上的县(市)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80%的大中城市建成生态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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