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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补偿低报废不如卖废铁 齐齐哈尔报废车七成难收回
2007-03-22 09:18:5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霞本 路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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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2日电 去年,齐齐哈尔市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有3130台,可实际到交警部门办理报废的仅821台,这其中还包含超期报废和提前报废的车辆在内。

  那么,其余的2000多台报废车,究竟哪去了?是通过其它渠道进入了回收链,还是在继续使用?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卖废铁也比报废强

  对于购车者来说,汽车算是一件昂贵的商品。汽车在接近或达到报废期时并不是完全不能使用,所以车主往往舍不得报废,希望能够继续利用其“剩余价值”,或是卖上个好价钱,但是目前正规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所能给的收购补偿又远远达不到车主的预期,甚至还不如将车拆解卖废铁钱多。

  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齐齐哈尔市“收购一台报废夏利车所给的费用200百元左右,比废品回收公司收购废钢铁的价格都便宜,而将报废车卖给非法拆解厂价格则要高的多。”回收补偿低是导致全市每年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车辆回收拆解率逐年下降最重要的原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5年齐齐哈尔市报废车辆回收率仅为28%,而去年更降为26%。

  报废车多流向农村

  由于汽车报废“回报”低廉,许多车主觉得做报废拆解处理不合算,纷纷在报废前将车转手。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务科科长刘健告诉记者,目前市区内路面上行驶的报废车极少,这些车往往被车主转移到别处。一些效益不好的大企业,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上交,只在厂区内跑,觉得这样就不会造成大的交通事故。其它多数报废车都被卖到了农村、矿山或林区等地,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实在开不了,就被送到非法修理厂卖件。在车主看来,无论哪一种方式都可以充分利用报废车的“剩余价值”。

  综合整治收效不大

  为使报废车能够得到及时报废,齐齐哈尔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凡未将报废出租汽车全部报废、拆解的出租汽车公司,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不予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新的营运车辆注册登记。”

  规定制定得好,但实际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对此,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说:“治理报废汽车,市交警支队没少做工作,每年都会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打击报废汽车、拼装汽车,对其实行强制报废拆解。提前两个月发布公告,定期通过媒体公布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布未及时办理报废汽车注销登记的车主信息资料,将《报废汽车催缴通知单》送达公司法人或车主本人等等,一系列可做的工作都做了,可每年申请报废的车辆仍少得可怜。”

责任编辑:鲁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