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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共空间办图书馆 业主将收复“失地”
2007-04-23 06:28:1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邹呈娣/文 王忠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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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时许,哈尔滨市图书馆与海富名都小区业委会共同创办的哈尔滨市图书馆海富名都分馆正式揭牌开馆,社区内的居民纷纷赶来参观。在这个使用面积100平方米的图书馆内记者看到,前来阅读图书的居民络绎不绝,业主们都十分高兴。小区业主臧滨生老人激动地说,海富名都有了自己的图书馆,提升了小区的文化品位,业主的文娱活动空间也变得更大了。
“小区图书馆开馆的同时,也意味着业主将依法全面争取小区公共部分的所有权。”小区业委会主任孔昭柱说,2003年12月,海富名都小区业主陆续入住,但在业主入住后的3年时间里,除物业公司使用部分小区管道房办公外,小区内使用面积达1400平方米的公共管道房屋始终处于闲置状态。刚刚公布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均归业主共有。按照这一规定,小区内的所有管道用房应完全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因此,业委会利用管道房设立了图书馆。
孔昭柱说,下一步,海富名都小区业委会将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将小区使用面积达1400平方米的管道用房的所有权收回。利用这部分业主共有的房屋,为小区业主开辟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