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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部劳动者
2007-05-17 18:58:00 来源: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作者:王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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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5月17日专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于15日开始实施的新《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部劳动者,参保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得到提高。

  据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与原《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的基础上,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也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部劳动者。

  新《办法》将失业人员定义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强调了失业人员必须有就业愿望,突出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作用,将失业保险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更加明确地区分开。

  据了解,根据新《办法》,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的原则,根据本市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水平等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与原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发失业保险待遇相比,新《办法》的失业保险待遇更高,也更加灵活。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