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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矛盾 给“港田”广阔空间
在道里区某大型超市当收银员的刘女士打“港田”车下班有好几年了,她说,超市下班时,通往她家的公交车已收线了,打出租车她承受不起,坐“港田”几乎是她唯一的选择。在哈尔滨像刘女士一样,乘“港田”、“摩的”、“QQ”、“面的”等交通工具出行的市民为数不少。
其实,市民选择什么样的交通工具与逛什么样的商场,道理是一样的。每个市民都喜欢逛“松雷”、“新世界”这样的高档商场,环境好,商品档次高,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消费得起,因为腰包的钱有多有少。但腰包不鼓的人同样也需要穿衣服,地下商场或批发市场自然成了他们的选择。乘坐“港田”、“摩的”的市民同样是那些腰包不鼓的普通市民,即便这部分人腰包不鼓,但与那些腰包鼓的人享有同样的乘车权。
不同区域有着不同的乘车需求,“港田”、“摩的”、“QQ”等交通工具分布是有一定规律的,多分布在交通不便的城市较偏远地带、道路狭窄的居民集中区、大学城、批发市场附近及经济不活跃的区域。如“QQ”是东北农业大学门前一道风景,而“黑面的”是平房区常见的交通工具,“摩的”常在道外区狭街窄巷穿梭,“港田”成为哈西服装城、道外玛克威商厦等批发市场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顾乡大街、电碳路上排成列的“港田”、“摩的”,成为那一带居民出行的首选。
哈尔滨目前共有“港田”、“摩的”这一类交通工具近6万台,而公交汽车约有4000多台,出租车共有1.2万台,介乎于出租与公交汽车之间的“港田”、“摩的”占哈尔滨整个公共交通工具的大半江山。
一个发达城市应该考虑不同人群、不同区域的乘车需求,从结构上规划公共交通,分布于上述各地区的“港田”、“摩的”等恰恰弥补了哈尔滨市公共交通结构性不合理的问题,一位城市交通规划专家表示。
轰轰烈烈整治 不如研究出路
数量庞大的“港田”、“摩的”因为没有合法身份,缺乏有效管理,违章、肇事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容易违章肇事也正是交通主管部门再次集中整治“港田”、“摩的”的一个重要理由。从2002年开始,哈尔滨市几乎年年集中整治“港田”、“摩的”,整治的唯一方法就是取缔。5年来,总共出动警力近2万人次,取缔车辆数以万计,结果无非是你整治,我停运,你停整,我再上路……
刘师傅对“港田”违章行为说出了这样的看法,“我们整天提心吊胆的,一见到交警四处逃窜,能不违章肇事吗?再加上这个行业的管理走极端,要么全部取缔,要么全都不管,难免有车况差或素质低的人混进这个行业。”
“我们也想有个合法身份,正大光明地开车。”刘师傅想“变白”的话表达了很多司机的心声,“再说,我们这些司机几乎无一技之长,全靠一台车养家糊口,取缔了,市民没车坐了,我们也没出路了,这种两头不讨好的事,有关部门咋不想一想?”
一位多次参与取缔“港田”、“摩的”的老交警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与其年年取缔“港田”、“摩的”不见成效,倒不如给他们一个合法身份,然后有序管理,违章肇事不但会减少,政府还会增加一些税收。
有着同样想法的不只这位老交警一个。既然明知取缔丝毫不见成效,为何每年还要轰轰烈烈搞集中整治呢?这种整治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做“秀”?
因为“港田”、“摩的”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治而无果还要治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避嫌,避不作为之嫌。不作为是百姓深恶痛绝的,但明知做而无果还要反复去做,就是滥作为,是一种更可怕的不作为,这种滥作为比不作为更有隐蔽性,更有迷惑性。
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在“读《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有感”时说,通过集中整治的办法,轰轰烈烈地处理过去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我们工作的某些方面尚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还没有上轨道。
如何管理“港田”、“摩的”,有关部门真该好好想一想了。石狮、长沙等地的做法值得借鉴。石狮市从1997年由公安机关牵头成立营运二轮摩托车协会,协会下设营运摩托车管理办公室,公安部门为合格的“摩的”发证。为了将合法的“摩的”与非法的“摩的”区分开来,石狮市还专门给“摩的”漆上合法标志,有了这些标志,只要不违反交通规划,交通管理部门都不会抓车,合法的“摩的”司机都穿着“义务治安员”字样的马甲,充分发挥他们信息灵通的优势,义务充当治安防护员。
长沙市对“摩的”同样变堵为疏,给“摩的”合法身份,受到各方好评。
思路决定出路,如何让哈尔滨的市民人人有车坐,如何更安全、更大程度地享受乘车权恐怕是管理的最终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