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4日电 在13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居民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就哈市供排水集团提出的《调整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申请》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听证。
涨价时机是否成熟?
哈市供排水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哈市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与上级文件规定存在差距,难以满足污水处理的需要,需要及时调整。
“污水处理费调价是必然的,但不要推波助澜。哈市居民生活水平横向相比处于全国下游,并且市场上有的商品价格还在上涨,居民的承受能力过于脆弱,调价应在市场平稳运行阶段,目前不适宜调价。”听证代表、哈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于志平表示。
听证代表、哈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晓松表示,依法交纳污水处理费是每个消费者的义务,但调价的时机是否适当、涨价幅度是否过高,企业应予以考虑,不要说涨就涨。
成本计算是否合理?
听证会召开前,省及哈市物价局专门成立了由13人组成的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小组,分别调查审核了与污水处理相关的太平和文昌污水处理厂、沿江污水截流管网,以及市供排水集团排水公司的7个分公司及供水公司运营情况,出具了监审报告。监审报告显示,2003年哈市污水处理成本0.758元/吨,2006年污水处理单位成本1.41元/吨,增加了0.652元/吨。高成本运行,致使企业亏损。
听证代表、黑龙江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杜乃林认为,报告中污水处理企业的处理费、折旧费、人工费等都应给出详细计算。污水处理究竟用多少费用?1.41元/吨如何得出?报告里都没提。居民污水处理费涨了4角钱,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才涨了3角钱。城市的大量污水都是各大企业造成的,其用水量也大大超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可对它们的收费标准却低于对居民的收费标准,让人不能理解。应该“谁污染,谁负担;多污染,多负担”。
听证代表、哈工大市政环境学院李伟光认为,如果污水处理企业能把核算的生产运营成本公示出来,老百姓才会认可,明白消费。
调价百姓能否承受?
哈市供排水集团相关人士表示,调价后,低保居民的污水处理费仍限定在0.25元/吨,对那些困难居民也将采取相应优惠措施。
听证代表、哈市第一医院鹏启波说,哈市职工的收入比南方一些城市低很多。近年来,哈市水、电、煤气等不断上涨,只有职工工资不涨。污水处理费涨幅看起来不高,但对未涨工资的职工来说又增加了一笔支出。污水处理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些优惠措施,让一些困难居民少交、免交这笔费用。
听证代表、哈市总工会保障部赵凤清表示,哈市目前有6885户特困职工,每月不足300元收入。现在上调污水处理费,会对他们造成一定影响。
李志伟、徐锋等代表表示,调价后,污水处理企业要做出承诺,将资金用到刀刃上,最好由有关部门设立监督机构,让百姓掌握这笔费用是否专款专用。另外,政府应加强对污染水源的治理力度,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管理,降低成本,给百姓一个天青水蓝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