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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街道劳务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
2007-06-21 09:27:3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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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1日电 记者20日从哈尔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有效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哈尔滨市将组建街道(乡镇)劳务型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凡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出现一个,安置一个,保障一个。

  据了解,劳务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既可依托辖区内现有企业,也可以新组建。劳务企业应与被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发放工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现行政策执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务企业主要以劳务派遣为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

  据悉,劳务企业可享受一系列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各街道(城镇)劳务型服务企业,每吸纳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部门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时承担岗位补贴和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见下表)。此外,劳务型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还包括:组织本辖区内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介绍其他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享受国家有关税费减免的各项政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据了解,今年组建的劳务企业首先要安置2007年劳动合同到期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明年哈尔滨市开发的1万多个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将逐步过渡到劳务企业。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