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1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召开了检查井(俗称马葫芦)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治理马葫芦,防止再出现因其造成的伤人吞车事故。
从2004年开始,哈市对马葫芦的治理从来没有间断过。然而,3年时间过去了,马葫芦伤人吞车事件仍旧频频发生。无论是走路的、骑车的还是开车的,也无论是年老的、年幼,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遭遇“马路陷阱”,轻则磕掉门牙、摔破皮,重则被摔进医院、搭上性命。受害者少则花费数百元,多则花费数万元——车辆的损失还不计算在内。走着走着,人“没”了的事件已经发生多起。今年马葫芦伤人事件愈发频繁。市民不禁要问,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城市难道连一个小小的马葫芦也管不好吗?
“马路陷阱” 伤人吞车
马葫芦伤人、吞车事件由来已久。由于前些年都是个别事件,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惨剧在2004年接连发生,这一年,两个鲜活的生命被马葫芦吞噬。
往年事故接连不断
2004年3月23日傍晚,哈尔滨市9岁男孩徐冰来到马家沟河畔公园玩耍。在走过一个由竹条、锯末子、玻璃丝等物品压制而成的排水井盖时,井盖突然破碎,徐冰掉入排水井中被污水冲走。数小时后,小徐冰的尸体在几千米外的污水处理厂被发现。
2004年5月9日深夜,哈尔滨市师范大学21岁大学生袁博与同学返回宿舍楼时,突然跌进了一个未设任何警示标志、没有井盖的马葫芦中溺水身亡。
从2004年开始,哈市开始对马葫芦进行整治。然而,虽然没有再发生过市民殒命马葫芦的事件,但是马葫芦伤人、吞车的事故却从未停止过:
2004年9月21日,刘女士掉进了哈市道里区正阳花园5栋楼附近的一个马葫芦里。
2005年10月9日下午,一名妇女背着一名儿童在行至哈尔滨市松北区一在建工地时,踩到一个盖着塑料布的马葫芦上,两人双双掉进马葫芦里。
2006年3月12日,来哈建厂的投资商香港圣碘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天夫,掉进哈市道外南勋街62号正大龙生家园门前的马葫芦里。
2006年3月14日晚,哈市香坊区一男子在骑自行车回家的途中,陷入一个没盖的马葫芦里,导致面部严重受伤。
2006年3月17日晚,哈尔滨29岁的中学教师由明化骑自行车行驶到动力区民生路时,自行车扎入一个破损的排水井中,造成面部多处受伤。
2006年8月6日11时许,在哈市道外区大新街70号门前,驾驶摩托车的市民李先生被一个没有井盖的马葫芦绊倒在地,身体多处受伤。
2006年8月23日,哈尔滨市道外区的一位六旬老妪一脚踩进了小区内破损的马葫芦盖里,右小腿被卡伤。
2006年9月12日晚,一辆吉普车在行驶到哈尔滨道外区三机街跨线桥道口处时,右后轮突然陷进了一个没有盖的马葫芦内,吉普车的油箱被磕漏油并发生燃烧,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2006年10月7日,刘俊停掉入顾乡合力街一马葫芦中。
……
据哈尔滨市12319热线统计,2005年1至5月份,该热线共接到1709例与马葫芦有关的举报电话,因马葫芦坍塌造成车辆受损的事故有40多起。而2006年,仅媒体报道的马葫芦伤人事件就有10多起,伤车事件更是不计其数——尤其是出租车司机更是深受其害。
今年事故一天四起
据哈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统计显示:2007年年初至今,哈尔滨市已发生824起马葫芦相关事件,平均每天发生4起还多。其中伤人事故11起、吞车事故58起。仅7月份哈尔滨市就发生了30余件马葫芦事故,其中“吃人”、吞车事故接连发生:
7日8时许,一骑摩托车的市民摔进道里区建国街一无盖马葫芦受伤;7日20时,有3辆机动车分别掉进道里区建国街和建河街等处的无盖马葫芦里;8日12时许,一七旬老者不慎坠入道里区安达街一2米多深的“张嘴”马葫芦中,全身多处受伤;8日17时许,穆先生骑自行车出门时,自行车前轮陷进一无盖马葫芦里,当场磕掉一颗门牙,嘴部摔伤流血缝了8针;1日至9日,道里区上海街人行道上一无盖马葫芦连“吃”5人;11日22时许,骑自行车的市民齐某掉进“张嘴”排水井受伤……
马葫芦伤人身,管理部门伤人心。在近几年发生的马葫芦伤人事件中,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遭遇相关部门的推诿,不要说赔偿,就连起码的医药费也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才能讨回。
“马路陷阱”病根分析
如果说,2004年以前哈市出现马葫芦伤人、伤车事件是因为没有具体部门管理,但是2004年,哈尔滨市成立了“马葫芦办”(最初设在哈市建委所属的哈尔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2006年,成立了哈市检查井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哈尔滨市城管局。)专门管理马葫芦,情况却并没有好转。
设置混乱遍地“陷阱”
马葫芦设置无序,造成“马路陷阱”遍地。有关人士表示,近两年哈市马葫芦伤人、伤车事件频发,与其设置不规范有很大关系。随着城市的发展,哈市不仅是车行道上的马葫芦越来越多,人行道上也出现众多马葫芦。在马葫芦的设置上相关部门没有尽到到监管的责任,任由各个部门随意设置。由于缺少规划,产权单位想在哪里设就设在哪里,造成哈市马葫芦众多,给市民安全埋下隐患。今年7月9日晚,道里区居民尹师傅在爱建社区里的上海街散步时,突然掉进人行道上的马葫芦。
马葫芦数量至今不明
机构设置了,权力给了,文件出台了,马葫芦吃人的“嘴”仍旧在张着!有关人士认为,马葫芦张嘴的直接原因是井盖丢失、超载车破坏等,而根本原因是监督部门监管不力。
“马葫芦办”成立3年了,马葫芦的总数仍是个谜。据哈尔滨市城管局副局长刘凯仁介绍,哈尔滨市马葫芦产权涉及供水、排水、供热、通信、燃气等16家单位,约20万个马葫芦。“但这个数字是两年前由哈尔滨市建委统计的,目前没有最新的数字。”前不久完成的哈尔滨市地理信息普查,其中普查马葫芦约15万个(不包括封闭小区、庭院),实际数据不详。
“马路陷阱”八成无主
据哈市检查井监管办介绍, 马葫芦的归属大致可分为,有主、无主、主人难以认定三大类。在发生的马葫芦事故中,有八成左右是无主或是一时无法认定产权的马葫芦。无主即无人管理、无人维修、无人担责,天长日久必然造成破损、井盖缺失等情况。由于不清楚其存在,自然做不到及时管理、维护和事先预防,无主马葫芦成了隐藏在城市中的“地雷”。
有主“陷阱”无一问责
整治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对马葫芦的“主人”实行问责。近年来,哈尔滨市多次召开马葫芦专项整治会议。几乎都是发现问题,下一张督办单,要求对出现问题的马葫芦进行处理。对于出现问题的马葫芦产权单位,也只停留在通报批评的层面上。今年年初至今发生了824起马葫芦相关事件。哈尔滨市监督检查井办公室只是给部分出现问题的马葫芦产权单位下达了《整治问题马葫芦通知》、《整治问题马葫芦督办单》。据悉,至今没有一家造成事故的马葫芦产权单位受到处罚。一位马葫芦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曾表示,马葫芦的产权单位有的是中直或省直单位,不便于管理;监管部门又都是兄弟单位,“不好撕破脸皮”。由于没有施行问责机制,导致产权单位不重视管理维修,这也在一定程度
造成事故频发。
由于监管部门没有做到对马葫芦心中有数,我们看到一旦出了事故,往往在短时间内找不到产权单位,或者各个相关单位相互推诿,给伤者不仅带来肉体上的伤害,更带来精神上的伤害。
“马路陷阱” 如何治理
如今,马葫芦伤人吞车事件数量有持续增长的态势,已严重威胁到市民和车辆的出行安全。因此,必须花大力气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给百姓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填埋废弃无主马葫芦
哈尔滨市检查井监管办的有关人士曾表示,对于无主的马葫芦,他们将与有关产权单位进行核对,并在媒体上公布,确认无主后将其埋死。对此,有关人士建议,要准确掌握正在使用的马葫芦数量,然后对无主和废弃的马葫芦进行集中处理。如果马葫芦里的管线没有回收价值,应该统一填埋,不能发现一个才填埋一个。
目前,哈市政道路上有排水、供热、通信、燃气等管线单位16家,每家都是各自为政,自己巡查自己的马葫芦。同一条街路上,设有各类管线10余条,甚至更多。每条管线都有巡线员,导致人力资源大量浪费。一位业内人士曾建议,哈尔滨市应该由政府组织,抽调各个管线产权单位的巡线人员组成一家或几家专业的巡线公司,实行包片负责制。不仅节省人力,出现事故后可直接找到责任人。同时,巡线公司还可以给管辖范围内的马葫芦上保险,发生事故还可理赔。
合并管线减少马葫芦
针对目前马葫芦设置混乱的问题,专家建议:合并同类管线,建设地下管廊。哈工大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系主任张亚平表示,对于新建道路设置的马葫芦,应该统一规划,不能一种管线设置一排马葫芦,互相之间没有冲突的管线尽量合并,减少路面上马葫芦的数量。有条件的新建街路应该建设地下管廊,彻底解决道路遍地“陷阱”的问题。同时,应该把马葫芦尽量设置在停车道或非机动车道,减少行车道和人行道上马葫芦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少安全隐患。
加强监管追究责任人
建立完善的约束和问责机制是解决“马葫芦”陷阱的最有效的方法。哈市政协委员孙殿君表示,整治马葫芦问题不能停留在督办、动员、通报的层面上,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和问责机制,并且能够贯彻执行,不能软管理,否则就是在拿百姓的生命财产当儿戏。
孙殿君委员建议,如果哪个产权单位的马葫芦出现问题,首先应该追究管线单位和管线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进行处罚,并且在今后的道路挖掘审批上给予制约。同时,应追究监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哈市道里区人大代表、哈市现代骨伤医院院长李天荣说,马葫芦问题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作为监管部门必须监管到位。出现事故首先应问责监管部门的责任,而监管部门应该以防范管理为主,事后的整改、处罚都说明监管不力。为了解决城市管理难题,哈尔滨市上马了数字监控设施,并提出实施“网格化”管理,给马葫芦上了“户口”。但不管怎么做,重要的都是要精细管理,敢于问责,时刻警惕,堵住马葫芦的“嘴”。不能再让马葫芦“为非作歹”,让百姓高高兴兴出门,安安全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