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0日电 9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动力分局朝阳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取缔一加工烧鸡、鸡翅、猪头肉等熟食制品的黑加工点。据了解,该加工点加工的熟食不仅销到早夜市和部分农贸市场,还卖到了一所中学的食堂。
今天,执法人员到朝阳镇新发屯一处民宅检查时,发现这里正在加工烧鸡、红肠等熟食。70平方米的加工区内满地污水,苍蝇乱飞,气味呛人。在8口不锈钢蒸锅旁,近25公斤左右的用于制作熏鸡翅、鸡腿的半成品散落在地上。门口处的10个塑料箱内堆满了已加工好的烧鸡、红肠、猪头肉等熟食。
执法人员在该加工点的记账本上看到,这个加工点制作的熟食及半成品肉食品,均被销售到哈市第90中学的食堂和南岗区王岗镇、香坊区等地的小饭店、大排档、农贸市场及早夜市。仅8月8日一天的销售额就达到了2000元左右。
该加工点负责人韩某承认了无照经营的事实。执法人员收缴了现场的45只烧鸡、50公斤红肠和40公斤猪头肉,还有50余袋印有假冒“德大”标志的速冻鸡翅。该黑加工点被依法取缔。
责任编辑:张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