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日电(李进胜 李静 记者 雷蕾)近日,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在哈尔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哈尔滨市交通安全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显示,八成以上市民对哈市交通管理工作总体满意,五成以上市民认为现阶段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情况好于以往。
对交通的总体评价比较满意
在被调查的市民中,有81.2%的市民对哈市的交通管理工作总体印象感到满意;在路桥建设情况方面,满意率达到81.8%。交通警察的执勤形象和执法程序将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调查显示,八成以上市民对交通警察的工作表示认可。其中,在交通警察的执勤形象方面,有83.6%的市民感到满意;在交通警察的执法程序方面,有82.3%的市民感到满意。调查显示,交通警察认真的执勤态度和严密的执法程序得到了被调查者的认可,超过半数的市民感到交通警察的执勤执法情况好于以往。
交通拥堵时有发生
调查显示,有12%的被调查者认为市区道路不通畅,认为有时拥堵的占77.1%。部分主要路段、中心商业区门前路段和重点学区路段,是拥堵的高发区。在调查中,有40.5%的市民认为霁虹桥的道路最拥堵,提及率达9.8%;认为火车站周边道路拥堵的占40%,提及率为9.4%;认为大直街和博物馆环道道路拥堵的市民分列第三、四位,提及率为9.5%和9.1%。市民认为目前最拥堵的中心商业区是买卖街轻工市场,提及率为24.4%;其次是北环商城门前,提及率为16.3%;依次是松雷商厦、果戈里大街远大商厦、兆麟街区域,提及率分别为15.2%、12.6%、10%。买卖街轻工市场和北环商城由于其经营性质造成购买商品的人多,加之公交车站点设置过密,人力车、港田车、出租车的违法行车、拉客行为较为严重,从而导致其门前异常拥堵。在影响交通顺畅的七方面因素中,半数以上的市民认为修路是首要因素,提及率达23.8%;其次是雨雪天,提及率为21.9%;对道路畅通影响因素最小的是沙尘、雾天,提及率仅为7.4%。由此可见,修路虽然是为民造福,但在其施工期间,许多公交车临时改变线路,行人、车辆只能绕行,对交通顺畅的影响较大。雨雪天,行人、车辆只能放低速度,缓慢行驶,堵车、误时的现象时有发生。
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2006年哈市人均道路面积6.1平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平方米,导致中心区一些路段车流量大,十分拥挤。由于哈尔滨的气候特点所致,道路破损维修和路桥改造时间比较集中,加剧了道路的压力和交通拥堵状况。
私家车增长过快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末,哈尔滨市汽车保有量为44.3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总量已达24万余辆,按照全市320万户,980万人计算,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7.5辆,比2003年每百户拥有私车1.6辆增加5.9辆。2007年上半年,哈市新机动车注册40424辆,同比增长26.4%,其中私家车为30384辆,同比增长27.1%。据专家分析,虽然轿车运行速度快,但在运行时要占据更多的道路面积。轿车运送每位乘客所需的交通面积是自行车的4倍,是有轨电车的20倍,是步行的40倍。
机动车停车场地匮乏
近几年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而与之相配套的停车场建设却没有得到同步发展。目前,哈市市区每百辆机动车拥有19.3个车位,市中心停车位严重短缺,大量机动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现象十分严重。机动车占道停放,使非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互相侵占对方车道,导致交通秩序混乱,交通阻塞频繁。如南岗松雷商厦、远大购物中心和中央商城等大型百货中心停车位严重不足,造成周围车流缓慢,交通经常拥堵。
机动车违法最影响交通秩序
交通违法行为的现状已经成为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在调查中列出机动车八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提及率居前三位的是闯红灯、酒后驾车和争道抢行。在“您认为哪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最突出?”的调查中,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列出15种类型车,提及率最高的是摩托车,占调查总体的70%;其次是港田车、出租车和公检法车辆。由于哈市安装交通违法监控设施有限,再加上现有警力不足等原因,往往在无警和无监控路段,有一些车辆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管控。半数以上的市民认为闯红灯最影响交通畅通,其次是争道抢行,占22.2%。酒后驾驶是交通安全的头号隐患。近70%的市民认为酒后驾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最大;其次是超速驾驶,占18.5%。
行人非机动车遵章意识不强
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是普遍存在且久治不愈的顽症,既造成了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更曝露了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在“行人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选项中,分列前五位的依次是:不走人行道和过街天桥的占25.7%;跨越交通护栏的占19.4%;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占17.5%;不按规定横过车行道的占16.4%;不主动避让机动车的占11.4%。行人闯红灯,是行人交通违法中最普遍、最明显、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给交通违法者自身安全带来极大危险,而且有碍道路畅通,更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极大诱因。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哈市发生非机动车、行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89起,死亡89人。而在上半年发生的485起机动车交通死亡事故中,机动车因躲闪非机动车、行人而酿成的事故占了近7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实行。在对调查的市民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知晓率为59.5%,不知道的市民近四成。
改善交通环境的建议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哈市道路交通环境尽快得到改善,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认为应从立法、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加快对道路交通的综合整治和进一步完善。一是制定好城市交通规划,把远期规划和近期项目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最佳配置。同时,建议在城市规划建设之前,充分听取交管部门的意见;二是改善交通事故勘查工具和通讯装备,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尽可能缩短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阻塞时间。据了解,部分交警队存在资金缺乏的问题,事故处理装备数量根本达不到实际工作的需要;三是要针对目前易堵路段多、改建难度大的实际状况,合理调整交通流量;四是妥善解决城市非交通占道问题,提高道路利用率。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工商、城建、市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五是建议政府尽可能加大对停车场建设的投人,尽快出台相应的停车场地方性法规,加快停车场建设步伐,以规范静态交通秩序;六是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意识,建议从中小学生做起,并在媒体上发布公益广告,逐步形成人人遵法、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七是对于驾驶员非法抢道、酒后驾驶、闯红灯等行为,应给予重罚,减少违章事件的发生;八是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全民素质,从根本上改变哈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