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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下月施行 不签合同单位双倍付工钱
2007-12-10 08:55: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邢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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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0日电 9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获悉,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将成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利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欠薪,劳动者可依法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不签合同单位必须付双倍工钱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每年元旦至春节期间,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许多农民工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给讨薪带来很大困难。据调查,目前哈市农民工未与建筑企业签劳动合同的占70%,主要原因是建筑单位拒绝与农民工签合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为了赚钱承包工程,只能听信建筑单位口头承诺,造成工程竣工后农民工讨薪难。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一规定将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促使建筑企业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约束和规范用人单位,有效降低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生率。

  讨薪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据调查,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长期拖欠造成讨薪难,主要原因是农民工讨薪要经过复杂的讨薪过程:农民工讨薪一般要先到劳动部门投诉,如拖欠的工资没有争议,可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拖欠的工资如存在劳动争议,双方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才可向法院提出申诉。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及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农民工要保留和索取必要的欠薪证据,如欠薪欠条、劳动合同、工地饭票,以及在工地打工的相关证据等,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提供必要的讨薪证据。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农民工讨薪将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用人单位如不支付工资,将由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法院可依法采取查封账号、扣款等强制措施,方便和简化了农民工讨薪程序,大大降低了农民工维权成本,也为执法部门维护农民工讨薪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