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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哈政府采购实行电子监控
2007-12-17 10:08:3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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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7日电 有无向供应商索取、索要好处费?有无擅自提高投标资格及资质要求……今日,记者从哈市财政局获悉,为了加强哈市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哈市制定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新规定在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中明确了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中标原则。此外,各采购机构要在评标现场配备监控设备,并对在组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过程中的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对采购额比较大的和发生质疑的采购项目,评标过程录像应刻录光盘保留一年。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