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4日电 去年年底,哈尔滨市公布了《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天是网上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的最后一天。记者通过登录该网站(//www.hrblaw.gov.cn)查询,同时采访相关人士了解到,“办法”中规定的单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成为讨论焦点,其中多数人认为应上调该标准。
建筑面积60?評调为使用面积
市民金昀建议: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米左右”,调整为“套内使用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他留言说:“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和公共分摊面积,如果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那么其使用面积不会超过45平方米。对于三口之家而言,这显得小了点儿!对于有老人的家庭而言,面积就更不够用了。”
他认为,经济适用房面积和套型应该分成四五个档次,从使用面积30平方米到80平方米不等,档次越高,价格越贵,既可让居民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还可增加政府的收入。
住房货币补贴能取消吗
市民潘芳认为,实行货币补贴的“人头补”可否取消,同时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规模。“如果政府在价格过高的商品房开发同类地段,通过建设一定规模土地划拨、政府限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高价商品房的需求自然便会降低,根据市场的供需关系,商品房价格可以有效控制”。她表示,此外,“先购后补”的“货币补贴”还会加大被动需求,“中签的家庭面对来之不易的机会不会轻易放弃,即使举债也要在一年内购房,取得补贴资金。这样势必带来或提前预支一部分被动性购房需求,刺激房价上涨”。
市民王玉表示,他想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虽然具备了购买资格,但因经济适用房数量有限,等了好久也没等到,“希望政策落到实处”。
政策可否考虑城市“夹心层”
市民尤新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明确经济适用房用地占全年计划的比例,让市民心中有数。市民高金宝则指出,“办法”不但要让市民对每年建设计划知情,还要考虑城市“夹心层”的需求。“现在有很多来自农村的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考上公务员或就业(我周围这样的人有很多),看似白领,实则生存艰难,买房难,租房也同样难!”
市民金昀说:“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者应该是商品房和廉租房以外的这部分居民。这部分居民应该说是有点儿钱,但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同困难家庭比,其经济状况相对好些,这部分人占居民中的绝大部分,他们希望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最为迫切。”
他认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界定应该进一步扩大,条件应细化。比如国家公务人员、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等,应该以家庭年收入总数来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
建立居民家庭收入信用体系
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的于占成认为,目前我们无法有效核实申报人收入情况和甄别重复报名的问题。现在申请的人多而补贴资金有限,我国还没建立起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信用档案缺乏,政府要准确核实一个家庭的真实收入,要耗费巨大的时间、资金和人力成本,发放经济适用房补贴不好控制那些鱼目混珠者。目前的审核办法可能会使有的人钻空子,通过所谓“合法途径”获得经济适用房,而一些真正需要房子的中低收入者却“望房兴叹”。同理,对已经取得货币补贴的家庭进行年度复核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他举例说:“比如已经获得补贴的申请人可用家属或别人的名义申报,目前系统很难识别。目前采取的公示举报方式,效果并不太好,需要建立各部门联网的居民家庭收入信用体系,保证今后购买人群审核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