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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房屋将有"保修单"质量问题可投诉
2008-01-13 14:27:52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邹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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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月13日专电(记者 邹大鹏) 记者从哈尔滨市建委建设工程质监总站获悉,《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花了几十万元买房子出现开裂、长毛、漏水等质量问题的业主将不再头疼,有关部门将保证在15日内组织施工单位予以保修。

  哈尔滨市建委建设工程质监总站副站长于建南介绍,新颁布的管理办法其主要好处是确定了保修期,从而确定了住宅质量责任主体,即由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房主在保修期内如有住宅质量问题,可向物业公司投诉,也可以向哈尔滨市建委建设工程质监总站投诉。

  据介绍,房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等保修期为五年;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保修期为两个供暖期、供冷期;台阶、排水坡断裂,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门窗变形、透气,阳台、窗台漏水等保修期为两年。

  按照管理办法,2月1日起,无论是已经入住的,还是即将入住的住户,只要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都可投诉。(完)(编辑:李建平)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