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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5.5倍
2008-01-15 15:55:0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调宣 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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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5日电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哈尔滨市5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表明: 2007年人均总收入13767.34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2772.02元,同比分别增长17.1%和13.7%;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34.42元,同比增长5.5倍。

  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7788.22元,同比增长16.4%,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达56.6%。据介绍,工薪收入增长主要缘于:企业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职工工资、奖金收入增加明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时补发了理顺工资;居民家庭就业人口有所增加。

  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285.25元,同比增长13.2%,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31.1%。随着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多次上调,居民家庭人均养老金达到3840元,同比增长18%,占转移性收入的比重达89.6%,成为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为1659.45元,同比增长30.5%,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12.1%。由于私营企业、个体户有了好的发展机遇,个体经营者等收入也快速增长。

  2007年,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呈现快速增长。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34.42元,同比增长5.5倍,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0.3%。据悉,彩票、股票、利息、股息和红利等各种投资渠道的拓宽,给居民带来更多的投资空间,使财产性收入出现快速增长。

  2007年,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293.50元,同比增长9.1%。八大类消费支出中体现出“六升二降”走势,增长的六大类中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其它商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食品、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和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居住和衣着两个种类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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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内2% 发达国家40%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所谓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之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也是衡量一个地区民众富裕程度的重要尺度。群众是否能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还直接关系到2020年人均GDP翻两番这个目标是否能顺利实现。目前,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仅占2%左右。在一些发达国家,财产性收入已占40%左右。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