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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产权证停办多年 银行仍不见证不放款
2008-01-24 14:33:0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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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4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一些中小企业经营者向记者反映,在办理银行贷款过程中,银行要审核企业厂房、车间等固定资产的产权证,但是由于集体土地的产权证已停办多年,没有这个证,很多新注册的中小企业办不下贷款,企业发展由此受到了影响。

  没有产权证无法贷款

  哈尔滨市一食品公司的孙经理告诉记者,2005年,他筹资500余万元,购买了一块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随后按照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批建了厂房,安装了设备。随后,他按照公司的发展计划以厂房、设备等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进行生产。可是,银行贷款却迟迟批不下来。信贷人员说,银行还需要厂房的产权证。

  孙经理于是到相关部门咨询,得到答复说,以前区建设部门曾发过产权证,但从1996年开始已经停发,目前,集体土地只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上的厂房等建筑有建设规划等审批手续,就视为合法,土地证“一证管两证”用,可以在银行申请贷款。而银行方面坚持说,发放贷款必须按信贷要求进行审核,没有产权证,不能放贷。

  孙经理说,在他周围,同样想以厂房、设备等来做抵押办贷款的中小企业有10多家,他们经常在一起谈论这个问题,觉得很无奈。

  银行“要证”规避风险

  记者从哈尔滨市几家商业银行了解到,由于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远高于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一般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首先是优先保证大中型企业,然后才会考虑到民营中小企业。对于给中小企业贷款,银行一般谨慎放贷,本着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降低风险,增加经济收益的同时担负一部分社会责任的原则,放款给一些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使其顺利度过缺少资金的发展坎,并且通过合作使其成为银行的伙伴。而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了产权证等合法手续,银行能把风险降到最低,万一企业破产,银行也能迅速处理这些产权明晰的固定资产,减少损失。没有产权证,这些固定资产就很难处理,银行会冒更大的风险,所以对此审核尤为严格。

  换发新证工作将开始

  记者从市中小企业局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有5万余户,且增长迅猛,2007年就新增1万余家,其中有不少企业购买集体土地使用权后建厂办不了产权证,进而贷款批不下来,这已是哈尔滨市中小企业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影响了其发展。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中小企业局与相关部门已进行了多年的沟通,至今尚未解决该问题。

  记者从省建设厅、市建设局等部门了解到,当年,由于集体土地上建筑情况复杂,建设时间不一,审批手续不同,导致发证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因此停办。目前,哈市已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范和发证审核程序,换、发新产权证的条件已经成熟,并且这项工作在短期内就会开始,解决中小企业没有“产权证”的问题。

  一些经济人士认为,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哈尔滨市也应该尽快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制度,为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点。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