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4日电(记者 顾硕) “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对于农户来说,可以增强生产自救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解除因惧怕风险不敢扩大生产增加投入的后顾之忧。从全省来说,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对于有效地防范化解农业风险,拓展惠农金融业务,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农村建设实践,都有特殊的战略意义和紧迫的现实意义。”佳木斯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赵桂英委员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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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桂英委员介绍说,我省从2006年开始,进行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首先对垦区85%的种植面积、14万农户进行承保。特别是对去年全省旱灾的核灾定损和“递增赔付”,减少了重灾户的损失,保护了农业再生产能力。
赵桂英委员认为,制约我省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一些领导和农民保险意识不强,财政补贴不到位以及保险公司自身工作有薄弱环节。
为此,赵桂英建议:
1、加大领导力度、宣传力度和落实力度,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对全省经济大局及农户增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据了解,对试点省份,国家财政将按农民参保面积给予25%的保费补贴,并逐年增长;对经营农险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经费和基础建设费补贴;有巨灾发生时,还给予巨灾补贴。我省农业做出的贡献应该得到国家的重视,同时,又有阳光保险公司两年多的试点基础,还是有条件向国家争取扩充为试点省的。如果有了试点省优惠政策,各级财政少拿钱,保险公司有发展,农民兄弟得实惠。
3、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和出台优惠政策。农业保险应该专门立法,做到有法可依、保障有力。通过立法明确农业保险关于促进农村发展、支持农村稳定、保障农民生活的管理属性,明确实施办法和法定保险范围,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