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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吗?
2008-01-30 11:23:3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衣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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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您好!我今年60多岁了,一直在一家事业机关做临时工的看门工作,至今已经十五年。由于始终没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为我缴纳过养老保险。现在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补偿?方先生

  律师:首先,方先生可以要求转为无固定期限员工。如果被辞退,单位应当按照工作年限,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给方先生作为经济补偿金,同时,方先生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金。

责任编辑:宋巍